相关优惠政策、减免标准如下: 1:少数民族新生凭身份证或当地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每年减免学费6%。 2:对持有当年国家重点高校、普通高校(包括民办本科院校)正式本科录取通知书的新生,第一年减免学费1000元,第二年减免学费1500元,第三年减免学费2000元,第四年减免学费2500元,由校财务处颁发减免证书。 3: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:5000元/年 一等奖学金:3000元/年 二等奖学金:2000元/年 三等讲学金:1000元/年